中央部門所屬各高等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根據《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財科教〔2019〕19號)有關規定,為做好中央高校2019年畢業生第二批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工作,現將有關材料報送事項通知如下:
一、材料內容
(一)畢業生向所在學校提交的申請材料
1. 學生本人填寫的《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兩份);
2. 就業協議書或勞動合同復印件(兩份);
3. 根據需要,由學生本人簽字確認的有關證明材料(兩份)。
(二)學校向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交的材料
1. 學校填寫的《2019年畢業生第二批基層就業學費補償申請匯總表》(一份);
2. 學校填寫的《2019年畢業生第二批基層就業貸款代償申請匯總表》(一份);
3. 初審合格并加蓋學校各部門公章的《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每申請人一份);
4. 就業協議書或勞動合同復印件(每申請人一份);
5. 需要的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如有,每申請人一份);
6. 就業證明(每申請人一份);
7. 學校補償代償資金管理帳戶(有變動的需重新報送);
二、報送方式及時間
(一)報送方式
請以紙質和電子版兩種方式報送相關材料;同時將申報情況在高校學生資助子系統上進行填報,并及時完成校級審核。紙質材料寄送地址:略。聯系人:略。
(二)報送時間
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接受本批次申請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31日。
三、注意事項
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涉及畢業生的切身利益,學校在報送前應將政策宣傳到位,報送時應確保申請材料真實、準確、規范和翔實。
對存在選調分派等情況需要二次定崗以及雖不存在二次定崗,但無法直觀鑒別工作地點的畢業生,申請時應當出具能夠證明從事的工作崗位及實際工作地點符合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該材料需由用人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加蓋公章并由學生本人簽字確認。
請學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協調好校內研究生基層就業的補償代償工作,并將材料一同報送。
附件:1. 2019年畢業生基層就業第二批學費補償申請匯總表
附件1:2019年畢業生基層就業第二批學費補償申請匯總表.xls
2. 2019年畢業生基層就業第二批貸款代償申請匯總表
附件2:2019年畢業生基層就業第二批貸款代償申請匯總表.xls
3. 就業證明
4 . 二次分配就業證明
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5日
copyright 2019咸陽招生考試信息網 @ 版權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Copyright 2010 - 2019 xianyangzsks.com. All Rights Reserved